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相關單位:
按照《云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云工信規〔2022〕1號)和《云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云工信規〔2022〕2號)以及《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推薦2022年度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及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企服〔2022〕234號),經州(市)工信部門及有關協會推薦、專家評審和公示,確定了2022年度33家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見附件1,以下簡稱示范基地)和60家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見附件2,以下簡稱示范平臺),現予以公布,并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服務功能
示范基地和示范平臺要不斷完善服務功能,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質量,擴大服務覆蓋面,提升中小微企業服務滿意度。要強化中小企業公益性服務,積極承擔政府部門委托的各項任務,及時反映中小微企業發展面臨的困難問題及政策建議,在促進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好支撐作用。
二、加強組織指導
各州(市)工信局要把培育示范基地和示范平臺作為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加強業務指導。各州(市)工信局、有關協會要組織示范基地和示范平臺積極參與工信部門組織的各類服務活動,對示范基地和示范平臺的服務數量和質量、服務滿意度等進行不定期檢查,推動更多優質服務直達中小微企業。
三、認定時效
新增33家示范基地和60家示范平臺認定有效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1.2022年度云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
2.2022年度云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2022年度云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