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財政部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明確對貧困勞動力自主創業以及用人單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均給予創業或培訓補貼。
據了解,就業扶貧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即16周歲以上、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目標任務是確保完成帶動300萬貧困人口增收脫貧。
《通知》提出,要鼓勵當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扶持貧困地區發展一批扶貧車間、社區工廠、衛星工廠、就業驛站等載體,為貧困勞動力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崗位。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一定期限的職業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參照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數量多、成效好的就業扶貧基地,按規定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等給予一次性資金獎補。
同時,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定創業條件的貧困勞動力,人社部門將及時開展創業培訓,落實稅費減免、資金補貼、場地安排、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和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參加職業培訓的貧困勞動力,在培訓期間可獲得生活費補貼。就讀技工院校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將按規定免除學費、發放助學金,政府將支持其順利完成技工教育并幫助其就業。